第 一 條:本團體名稱為宜蘭縣綠能推廣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第 二 條:本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
宗旨如下:
本會為依法設立,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提倡縣民對於綠能的認知。
了解綠能為世界之趨勢並與國際接軌,同時也是政府重要政策,進而推廣綠能來降低排碳量。
保護環境為宗旨。
第 三 條:本會以宜蘭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第 四 條:
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
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
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第 五 條:本會之任務如下:
一、配合政府綠能之政策,輔導全員了解相關知識與訊息。
二、在各地辦理説明會以利加速綠能之推廣。
三、宣導乾淨能源的重要性,配合各機關團體託辦及免費提供 綠能相關查詢事項。
四、創造土地多元利用之價值及達成環境永續發展之願景。
五、逐步實現能源轉型,打造綠能科技島。
第 六 條: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宜蘭縣政府。
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